前言
有鑑於國內對於防災士之認知概念尚未普及,為因應未來可能發生之大規模災害,必須建構地區災害韌性並研擬減災對策,強化社區與民眾自主防災能力,推廣防災士理念及民眾自助互助觀念,爰自107年起積極推動防災士培訓與認證制度。
相關法令依據
內政部107年8月10日函頒「防災士培訓及認證管理要點」,近期於112年3月27日修正發布;防災士是指參與此要點所定防災士培訓課程並取得合格認證。
概念及推動緣起
我國防災士的概念來自於「日本防災士機構」所訓練的防災士,以及「日本介助士共育機構」所訓練的防災介助士。日本防災士是經過日本防災士機構訓練且認證,以「自助、共助、群體合作」為原則。
我國防災士制度旨在提升民眾風險意識,並鼓勵民眾參與防救災工作,將自助、互助、公助能量導引至地方政府,進而強化地區災害韌性,故推動方式係參酌日本防災士制度為主。107年8月11、12日假南投訓練中心舉辦,邀請各直轄市、縣(市)消防局局長、具影響力、知名人士代表共50人共同參與2天的「防災士第1期暨日本防災介助士聯合訓練課程」,透過此次防災士培訓,帶動民眾積極加入防災士行列的風潮,另邀請日本介助士教官、日本靜岡縣專家及國內專家擔任講座,成功敲響了防災士的啟動。
培訓課程內容
每班期應規劃為期約15小時訓練課程,包括基本課程及專業課程,包括基礎急救訓練、急救措施實作、防災士職責與任務、我國災防體系與運作、我國近年災害經驗及災害特性、資訊掌握、運用與社區防災計畫、個人與居家防護措施(含情境練習)、社區防災工作推動與運作、社區避難收容場所開設與運作、防災計畫實作與驗證等課程,並需要經過學科及急救技術測驗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