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已發布薔琵颱風海上陸上颱風警報,且本市陸上已劃入颱風警報警戒範圍,茲劃定下列警戒區域為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之範圍:
(一)本市所轄大雪山系及谷關山系(如:谷關七雄、阿冷山、 鳶嘴山、稍來山等山域)、雪山山系(如:雪東線、武陵四 秀線、雪劍線、聖稜線等山域)、白姑大山、中央山脈北 一段(如:南湖大山、中央尖山等山域)、中央山脈北二段( 如:無明山、鈴鳴山等山域)。
(二)本市臨海(含港口、高美濕地)、大甲溪、大安溪、烏溪及 大肚溪河床範圍。
(三)其他本府警戒區域範圍,如附圖。
二、本公告自交通部中央氣象署解除臺中市陸上警戒區域及臺灣海峽中部海域海上警戒區域後自動撤銷。
三、違反本公告事項經勸導仍不離去者,協助執行人員得依行政執行法第27條規定,以間接或直接強制方式執行之;如遭遇危難並由臺中市災害應變中心進行搜救而獲救者,本府得就搜救所生費用,以書面命獲救者或可歸責業者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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